各班级支部,院学生会,院社团:
为表彰2021年度全校各级团组织涌现出的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、团干部,激励先进,树立典型,经研究决定,在2022年“五·四”期间表彰2021年度校级 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和“优秀社团干部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项目
此次表彰共包含: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学生会干部和优秀社团干部共5个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。
名额分配
班 级 | 五四红旗 团支部(1个) | 优秀 团干部 | 优秀 共青团员 | 优秀学生会干部、优秀社团干部 |
2001风景园林(43) |
| 1 | 4 |
|
2001园艺(23) |
| 1 | 2 |
|
2002园艺(13) |
| 1 | 1 |
|
2001休农(11) |
| 1 | 1 |
|
2001园林(34) |
| 1 | 3 |
|
合计 |
| 5 | 11 |
|
三、有关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学院团委对拟申报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全面考察,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、创建措施有力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推荐上来。通过申报评选,形成正确工作导向,激励和调动各个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、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2.严格把关。学院团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,督促、指导推荐个人(集体)如实填写申报表(见附件5、6),各班级可推荐团支部参评“活力团支部”、团支书参评“魅力团支书”。经审核不符合表彰条件的,取消评比资格,不再接受补报。
3.把握进度。请各班级于3月25日下午4点前将各项申报材料报到学院。逾期不报视为放弃,不接受补报。
附:
1. 扬州市职业大学优秀团组织评比办法
2. 扬州市职业大学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
3. 扬州市职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评比办法
4. 扬州市职业大学优秀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、“优秀社团干部”评比办法
5.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
6. 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学生会干部、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
园林园艺学院
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